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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
水 环 境 监 测 规范
Regulation for Water Environmental Monitoring
SL219-98
前 言
《水质监测规范》 SD127-84修订的主要依据为水利部发布的《水利水电技术标准编写规定》(SL01-97)和国家技术监督局发布的GB/T1.1-1993《标准化工作导则第一单 元标准的起草与表述规则 第一部分 标准编写的基本规定》,以及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和国家有关水环境监测的技术标准、规程、规范等。
《水环境监测规范》主要包括以下内容:
——水质站(网)及采样断面、井、点的布设原则和方法;
——地表水、地下水、大气降水、水体沉降物、生物、水污染监测与调查以及实验室质量控制、数据处理与资料整汇编的主要技术内容、要求与指标;
——水环境监测采样、样品保存、监测项目与分析方法。
对SDl27-84进行的修订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:
——对规范结构进行了较大调整,并更名为《水环境监测规范》,扩大了适用范围;
——将原水质监测改为地表水监测,新增了地下水、大气降水、水体沉降物、生物监测以及水污染监测部分,补充了相应的内容;
——原实验室分析质量控制部分增加了有关计量认证的要求,提出了适用于日常分析的质量控制允许差指标;
——对原污染源调查部分进行了较大修改,新增了入河排污口监测与调查、水污染事故调查和水污染动态监测内容;
——取消了原规范中资料刊印和有关监测管理方面的内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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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规范解释单位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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水利部水文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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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规范主编单位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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长江流域水环境监测中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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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规范参编单位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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水利部水文司环资处
松辽流域水环境监测中心
水利部水质试验研究中心
安徽省水环境监测中心
珠江流域水环境监测中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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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规范主要起草人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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翁立达 彭彪 李恰庭 李青山 鲁光四 周良伟 张庆明 吴世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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